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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证,下岗证是什么

时间:2024-04-11 09:27:41 浏览量:

1,下岗证是什么

下岗证在本地一般可享受再就业优先。可依照国家政策享受免费的技能培训。从事个体经营者可享受三年的减免税政策。依照国家政策可在银行申请(不高于)两万元低息(或无息)贷款。

好处是当你告诉别人你下岗时,如果那人不相信,你就可以拿下岗证给他看,让他哑口无言

2,下岗证与失业证有什么区别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下岗证 下岗是指市、区县属国有企业、中央(军事单位)在京企业和实行结构调整的城镇集体企业中,1987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但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下岗证在本地一般可享受再就业优先。可依照国家政策享受免费的技能培训。从事个体经营者可享受三年的减免税政策。依照国家政策可在银行申请(不高于)两万元低息(或无息)贷款。

1.下岗证,现在应该没有了,这个只是企业的给发的证,证明你不在企业实际工作,自谋职业,但是,人事关系等还继续在企业保留失业证,证明你失业了,跟企业解除了劳动人事关系,变成“自由人”,可以跟其他企业再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就业另外凭就失业证、下岗证、优惠证等如果自己做些生意,可以减免税,或其他优惠,还可申请小额贴息或免息贷款。 你可以咨询一下劳动部门,12333,这个是劳动局的咨询热线,回答挺全面的。

下岗证是特定时期政策上的概念,失业证是法律上的概念。实际上一样

3,下岗证怎么办理

一般来说,都是失业证的失业证的办理,在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中心办理。一般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照片,部分地区要求携带个人档案。

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证》?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可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具体包括:⑴新成长劳动者。包括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的城镇户口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人员,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⑵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⑶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⑷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如何办理《失业证》?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学历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人员须持《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持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签发的《失业登记通知单》),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经职业指导后,领取失业证。其中,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在原工作单位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先由原工作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失业保险待遇,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开具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原工作单位在3日内转交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应在15日内参加职业指导、并持《失业登记通知单》办理失业证;新成长劳动者及其他失业人员应先参加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集中职业指导,指导结束后方可进行失业登记,核发失业证。下岗是指:市、区县属国有企业、中央(军事单位)在京企业和实行结构调整的城镇集体企业中,1987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但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下岗证的办理办理下岗证首先要办理申请手续:下岗失业人员到劳动局职业介绍大厅领取申请表后,由原企业或托管单位及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出具身份证明,由本人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登记表》。将证明和申请交社区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审核,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

4,办理下岗证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办理失业证一般要求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至于手续,一般来说要填表就是《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和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增减页)的复印件,原单位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国家规定是15天以内的有效期(就是说你必须离职15天内到社保所申请失业证,不过一般都有放宽),有些地方还要求你所在社区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总之,各地的规定大同小异,你最好亲自跑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或者你目前工作地的社保所咨询。另外,你们公司转正要求提供失业证的做法是错误的,主要为了骗取国家补贴,每个失业证可以申请免税8000元/人,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另外我还有提醒一点,如果你现在单位已经给你缴纳社保了,可能社保局会查到你的缴费记录,这样就证明你已经就业,不符合办理的条件了。

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证》?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可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具体包括: ⑴新成长劳动者。包括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的城镇户口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 结业人员,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⑵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⑶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 ⑷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如何办理《失业证》? 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学历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人员须持《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持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签发的《失业登记通知单》),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经职业指导后,领取失业证。 其中,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在原工作单位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先由原工作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失业保险待遇,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开具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原工作单位在3日内转交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应在15日内参加职业指导、并持《失业登记通知单》办理失业证;新成长劳动者及其他失业人员应先参加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集中职业指导,指导结束后方可进行失业登记,核发失业证。 下岗是指:市、区县属国有企业、中央(军事单位)在京企业和实行结构调整的城镇集体企业中,1987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但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 下岗证的办理 办理下岗证首先要办理申请手续:下岗失业人员到劳动局职业介绍大厅领取申请表后,由原企业或托管单位及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出具身份证明,由本人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登记表》。将证明和申请交社区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审核,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

5,怎么办理下岗证 在哪里办

失业证办理有几点要注意:  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其次是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l、关于办理《下岗证》的问题。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下岗职工证明》是在1998年至2000年期间办理的。办证的范围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没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自谋职业的人员。该人是市色织布厂的下岗职工,因该单位是集体企业,按当时省里规定不属办证的范围。 2、从2002年起,为了进一步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发[2002]12号文件。享受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是指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1年以上并到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根据以上规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但必须是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所在地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失业登记1年以上,并且是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故此,不用再办理《下岗证》。 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省劳动保障厅等13个部门吉劳社就字[2002]6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是:下岗失业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失业就业登录证》、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区对其现实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符合条件的,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报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工作站审核后,由街镇乡劳动保障工作站持上述证件,按企业隶属关系到市、县、区就业服务局办理。